汰舊換新--提高獎勵金
環保署回收獎勵金數額,自96年7月1日起車主主動報繳廢汽車可領1000元(10年以上),廢機車可領300元(7年以上)
民眾可透過資源回收專線(0800-085-717),洽回收商取得管制聯單,檢附車主身份證影本即可辦理
申領回收獎勵金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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